改革宗浸信会的神学与历史渊源 (七)转载
关于这种改革下面我们还要更多地来看。我们已经追溯了英国殖民地三个较大地区中每一个地区浸信会开始的情况。现在我们来试图把这个早期阶段的学习做一个:
总结。麦克白把浸信会早期开始情况总结如下:
在美国的殖民地时代,大多数浸礼派教会都比较小,通常成员不超过一打(也就是十二人)。极少教会有自己的建筑物,并且他们很可能多年没有一位牧师。崇拜倾向于非正式化的[可能是指跟仪式固定的英国国教相比是非正式的],特别注重圣经,牧师们通常是有天然恩赐的成熟的人。尽管,他们的教育都是在来美洲之间所获得的。不管他们教育程度如何,大多数牧师在我们今天都要被称为双重职业的,也就是说他们从事其它职业或工作来谋生,从讲道中得到极少或根本得不到薪水。许多早期教会为自身的存在而进行的奋斗和拼搏当中,内部有教义上的分歧和争论,外部有逼迫,以至于他们对周围世界的有效见证发展得很少,不过也有一些可喜的例外情况。[15]
早期浸礼派一直到1739年为止,相对来说实在是希少和分散的。范达(Vedder)表明,在大复兴之前,在英国的13个殖民地我们确切知道的浸礼派教会有47个。[16] [17] 在范达所说的全部47个教会中,他指出只有7个教会是位于南部殖民地的。我们前面已经看到,根据奥斯多姆所说,此时在新英格兰有24个浸信会教会。显然最均衡的是中部殖民地,在这些殖民地中,到1739年为止我们确切地知道有11个教会是费城浸信联合会的部分成员。这个微小的开始很快就大大地扩展了。这把我们带到:
B. 美国特别浸信会早期的优势地位。首先来看:
1. 导致特别浸信会占优势的火花――大复兴。开始于1730年和1740年的美国大复兴是加尔文主义的。它遭到了那些跟阿民念主义有联系之人的反对,[18] 这意味着促进这次复兴及其结果的是改革宗和加尔文主义的怀特菲,爱德华滋和坦南特付梓的讲道。这次复兴连同它给北美殖民地信仰舞台所注入的属灵生机,极大地促进了美洲的福音传播和教会增长。
在新英格兰,这种新的生机导致了许多分离派教会的形成。我们已经看到,在这之前的一个世纪内麻萨诸塞和康奈迪格实行了一种国家教会的制度,公理会各教会就是那个国家教会。在这之前一个世纪清教徒建立了这些教会,为的是实现宗教改革般的纯洁纯净,但是后来他们开始变得不景气。他们日益没有生气而变得形式化,越来越注重婴儿洗礼的做法。
由大复兴所产生的属灵活力对这些教会产生了一种作用力,怀特菲和其他人对新生命的全然重要性的强调,在那些属灵生命而不是形式上的宗教占主导地位的教会中引起了一种渴望。很自然的是许多在这时候脱离国教教会的教会产生或者实际上变成了浸信会教会,像以撒·巴库等重要的特别浸信会领袖就是这时候出现的。(关于这个人我们后面还要更多地看到)这个新英格兰的复兴背景下的浸信会信徒被称为分离浸礼宗。[19]
这一切又把我们带到:
2. 主导地位的现实。[20] 在早期殖民地时代,一般阿民念派浸礼会和特别加尔文主义浸礼派在美国的数量大约是均等的。然而在1740年以后的50年中由于一个巨大的传福音和增长的浪潮,特别浸信会在数量上大大超过一般浸信会,一般浸礼派教会有时候甚至也变成了特别浸礼派。奥斯多姆进一步描述了此时所发生的情况:
费城联合会对两个不同的教牧援助请求做出的回应带来了活力恢复的最初迹象。1752年有两个人被差派调查了解弗基尼亚工厂的情况。在接下来的4年中这个联合会差派的宣教士对弗基尼亚和北卡罗来纳差不多所有古老的一般浸信会教会实现了整顿和改组。而查尔斯敦联合会的专员为着同样的目的来到了北方,结果是在1752年和1756年间除了两三个教会以外其它所有教会都被转变成了特别浸信会的模式。他们打发走了许多没有重生的教会成员,在有些情况下使成员人数从100多减少到比一打还少。他们整顿了纪律和管教,采取了一个威斯敏斯德倾向的公认信条,并且促进了合一的精神。这些北卡罗来纳东部和弗吉尼亚经过整顿和改组的教会联合起来,于1769年形成了吉胡凯联合会这些有着费城倾向的特别浸信会教会自称为正规的,以把自己同非正规的分离派浸信会区别开来。后者在1755年以后开始大量拥入南部殖民地。[21]
尽管像奥斯多姆所暗示的那样,在“正规浸礼派”和“分离浸礼派”之间起初有冲突,但是二者在根子上都是改革宗的,在神学上都是加尔文主义的。这样,这两个派别之间的和解和合一变得越来越普遍。正规浸信会的强处是他们在教义上的稳定性和严格的教会秩序,而分离派浸信会的强处是他们火热的传福音热情。
下面我们准备好可以来看:
3. 浸信会占优势期间的增长。
当这两个加尔文主义浸信会派别的优势结合起来的时候就大大促进和巩固了大约1740年开始的美国浸礼派的巨大增长。下面的图表说明了这种增长。[22]
年份 教会数目
1660 4
1700 33
1740 96
1780 457
前面看到,这种巨大的增长包括了新的特别浸信会教会的建立。
另外促进这种增长的还有浸礼派教会组织形式的巨大自由和灵活性,这种自由和灵活性特别适合于在边疆地区建立教会,当时边疆正在不断向西推进。奥斯多姆在强调农民布道家的时候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
浸信会教会的大量产生主要靠的是他们属灵上的耐力和他们对个体归信的强调,不过他们也特别善于适应边疆的社会结构,适应根本没有社会结构的情况。在热心上浸礼派没有超过长老派,但是他们不受严格的教育要求和僵化的长老制组织形式给传福音工作造成的限制。浸信会福音工作的实质也跟卫里公会对教团权威的坚持也正好相反。它的边疆英雄不是周游全国的人,而是农民布道家,随着民众进入新地区。这种农民布道家没有报酬,自食其力,因而在财政上是独立的,他通常听到事奉的呼召,然后就自行传起道来,到了一定的时候,他就被一个教会按立,有时候是他自己聚集起来的教会。从这样的教会又产生出事奉的其他候选人,通过这种程序浸信会扩展,进入了旷野荒地或者又迁移回到了更老一点的地区中没有教会的人群当中。他们没有主教或宗教会议的指示,没有教派机构或特别协会的财政支持。有很多时候一整个教会搬到一个新的地点,就像鲁易斯·克莱格的会众1783年从弗基尼亚迁移,然后变成了肯塔基的吉尔伯特溪教会一样。不过浸信会的工作也不像这一点可能暗示的那样没有组织没有条理,因为他们的地区联合会既关心纪律和惩戒以及教义上的和谐,又促进了一种合一的精神。[23]
在开始于1850年左右的大批罗马天主教移民涌入之前,浸信会成了美国最大的宗教派别。他们是最大的抗罗派群体,一直到今天都是这样。[24]
这里让我们停一下来考虑从我们已经看的这部分内容中我们需要记住的一些功课,然后我们再往下看美国浸信会后来的历史:
1. 首先,基督教会工作的扩展,从根本上说是在一位主权的救主手里,祂将以祂的灵,在祂看为合适的时候,以祂看为合适的方式建造祂的教会。在后来成为美国的那片土地的浸信会教会开始的时候是微小的和又挣扎的工作,直到大觉醒的复兴之火把余火挑旺成为熊熊的烈焰。同样,如果我们要在基督把我们放在的教会以及在我们的姊妹教会中看到类似的增长和前进,我们最终要依靠神和祂灵的祝福。这个现实加上主过去的作为,应当多么激励我们的心,使我们祷告神,求祂生命的气息在我们的时代吹出来,就像祂在怀特菲和爱德华滋的时代所吹的那样。
2. 我们再次得到提醒,通常被称为加尔文主义和改革宗信仰的神主权恩典的教义在被正确理解和应用的时候决不是朝气蓬勃的合乎圣经的福音和宣教工作的敌人,反而会为这些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础和推动力(就如大复兴期间所产生的结果那样)。因为我们有一位伟大而又有主权的神,祂能将最刚硬的铁石之心变成一颗肉心,甚至连传道人叛逆的儿子冒充传道人的招摇撞骗者之心祂也能改变。我们行动起来,执行基督大使命来服侍的正是这位神。当然,这个现实应当使我们这些说自己是合乎圣经的加尔文主义者的人自问,我们所说我们自己相信的东西,是否在我们自己的心中和生命中以及在我们所在的地方教会的生活中结出果子来。
3. 我们也得到提醒,秩序良好的教会以及心志相同的教会之间有稳固教义基础的活泼有力的合作和联合是拓展基督国度工作的长远劳苦和努力中的重要因素。记住一些早期最有作用的浸信会教会和费城联合会。这些事本身不能成为一种目的,否则我们就会枯萎死亡。但是如果根基已经建立,这些事对于兴起越来越多的福音工作,首先是在我们自己的耶路撒冷,然后是在我们的撒玛利亚,以及地极都是重要的。
这里我们已经看了,加尔文主义特别浸信会在美国的优势和主导地位的出现,下面让我们紧接着集中来看具有浸信会独特性的一个特有的问题,同时也来看一个关键的加尔文主义或改革宗浸信会领袖。在美国国家生活中,他对那个独特特性的实施起了领导性作用:
C. 美国的宗教自由和以撒·巴库。我们先通过介绍看两件事:
介绍。首先来看:
a. 浸信会立场主张教会和国家两个领域分开的历史性。从他们在英国历史中的一开始,浸信会就对教会和国家这个问题采取了明确的立场。他们反对以前那种弥漫各处的圣礼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教会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在一个国家内只允许一种官方的国家教会存在。作为一个不从国教的经常受逼迫的群体,他们根据圣经主张,民事政府在有关教会和基督徒的信念和敬拜上没有司法权或管辖权。引用麦克白的话说:
早在1612年,一份英国浸信会阿民念派的一般浸信会公认信条宣告,地方官员不应该凭借他的职位干预信仰或是良心方面事情。不应该强迫或强制人采取这样或那样形式的信仰或教义:而应当给基督教信仰以自由,把它交给每个人的良心,只处理民事和刑事上的违法乱纪和各种犯罪就够了。[25]
由于英格兰第一个一般浸信会地方教会直到1611年或1612年才建立起来,这个宗教自由问题确实是浸信会从最开始就有的一个独特特性,不同于公理会和长老会,这两个派别只是后来才逐渐接受了这种观点。
第一个加尔文主义特别浸信会公认信条同样反应了对这种在民事官员手下的宗教自由。1646年版的第一个伦敦浸信会公认信条58款的一个注释包括以下措辞:
……关于对神的敬拜;只有一位立法者,祂能拯救也能毁灭,雅各书4:2;祂就是耶稣基督,祂在祂话语中为对祂的敬拜赐下了足够而全备的律法和准则;单单遵守基督的律法无疑是我们的智慧、本分和特权,诗篇2:6,9,10,12。所以行政官员的职责是温柔地对待人的良心自由,传道书8:8(这是所有诚实认真,听从良心之人最敏感的一件事,对他们来说也是最宝贵的,没有了它,所有其它的自由都将不配拥有这个名字,更不用说享受它们了。)……[26]
第二,1689伦敦浸信会公认信条与公理会的萨伏伊宣言严格相仿,而萨伏伊又与长老会的威斯敏斯德公认信条严格相仿,这以一种更为间接的方式连贯一致地继续坚持了这个立场。在24章中特别浸礼会与公理会相一致,略去了原先威斯敏斯德宣言中“民事官员应当特别维护虔敬……”这一条,而加上了“维护正义和治安”。而且,特别浸信会略去了长老会以下陈述:
民事官员有权力也有责任做出安排和处理,以确保教会内的合一与和平。神的真理的纯洁和完整使一切亵渎和异端得到强制性地废除和取缔。崇拜和纪律中一切的腐败滥用和弊端得以防范或改革,使神的一切圣礼得到妥善建立、实施和遵守。[27]
特别浸信会也略去了萨伏伊宣言中在宗教上更为宽容的公理会陈述,因为这个陈述仍然说:
……行政官员有义务制止有败坏思想和行为的人任着自己的性情放肆地发表和透露亵渎性的言语和错误的理论。这样的亵渎和错误破坏信仰,不可避免地毁灭那些接受它们之人的灵魂。[28]
特别浸信会显然不想跟这最后一个更为有限的行政官员的所谓职能沾边。
这种对宗教自由的关心在美国一建立浸信会教会就持续下去了。前面我们看到1600年代上半叶在英国殖民地开始建立的两个浸信会教会的头两个牧师――罗杰·威廉斯和约翰·克拉克――都强烈主张要有宗教自由。想一想他们因为拒绝尊奉新英格兰国教的公理会教会而面临的逼迫,这个现实就不那么令人惊讶了。
有了这个背景,现在我们来认识另一位较晚一点的美国18世纪的宗教自由捍卫者。来看:
b. 以撒·巴库的生平和工作总览(1724-1806年)。格兰慈(Grenz)写道:
巴库在他教派形成的那些年月所起的作用是如此重要,以至于他被称为美国浸信会之父。与此相似的是,他为教会和国家的分离所做的努力使一位观察家这样评论他,“自罗杰·威廉斯[美国第一个浸信会开创性的牧师]以来,没有哪一个美国个人如此杰出地为信仰自由奋斗,成为信仰自由的争取者和捍卫者。” [29]
鉴于这些事实,以撒·巴库当然值得我们进一步加以注意 。
他于1724年出生在康奈迪格的一个农庄上,他的家庭在当时是名义上的公理会信徒。当属灵的复兴爆发的时候,刚刚成为寡妇的母亲信了主,然后在1741年大复兴期间以撒快满17岁的时候也归信了。他这样向我们讲述这个经历:
当我一个人走在田野的时候……我过去的所有生活都赤露敞开在我面前,我清楚地看到这生活充满了罪孽……[30]
他最后加入了他家乡诺威克的公理会地方教会,但他是带着犹豫这样做的,因为那个会众的属灵状况很低。巴库一家最后和其他人一起离开了那个教会,成了临近社区成立的一个分离的(新光)公理会教会的成员,这后一个教会赞成和支持此时正在发生的复兴。相反,其它(老光)公理会教会反对复兴。
归正5年后,以撒感到神呼召他,要他传扬福音。受到开始传道的一些尝试的鼓励,他最后作为一个巡回布道人,到各处传扬福音。然后,24岁时,在没有任何正规神学培训的情况下,他被邀请到麻萨诸塞提提科教区牧养一个分离的公理会教会。由于这个教会根据麻萨诸塞法律是一个非法的聚会,接下来的一些年充满了跟麻萨诸塞政府的冲突和不和。问题的焦点就是有关宗教纳税来支持以被批准的政府教会的问题。
一件快乐的事情是,1749年他大约25岁的时候同苏姗娜·梅森(Susannah Mason)成婚。以撒在生命末了的时候写道,他把与他51年相濡以沫的妻子看成是神所赐给他的在地上最大的祝福。[31]
以撒对强加的宗教税收的抗争在某种程度上被另一种抗争打断了两年,这就是1749年开始的就信徒洗礼所进行的奋争。这个问题当时有着分裂独立派公理会运动的危险。最后在1751年,巴库接受了浸信会信念,那就是只有信徒应该受洗,并且受浸水礼。在接下来的5年中,他试图继续在同一群会众中实行敞开的圣餐,既给那些在信念上是婴儿洗礼派的人分领圣餐,也给那些在信念上是浸信会的人领圣餐。但是,教会内部的这种差别证明太具有纷争力,无法容许两个派别共存。最后,在1756年,巴库大约32岁的时候他解散了这个教会,在附近的米多波洛成立了一个教会,这个教会很快就开始同浸信会信徒相交。他此后余生一直是这个教会的牧师。
1765年他被选为布朗大学的一名理事。这个大学起初是由浸信会建立的――部分原因是他们不能上其它大学,因为他们不是资助那些院校的政府教会成员。巴库担任这个职位,长达34年之久。他在1767年新英格兰沃伦浸信会教会联合会的成立上也起了作用,并且继续积极参与联合会的工作,同时也做其它工作。以撒·巴库本人是一个坚定的加尔文主义者,他在把其它地方教会带到对神话语更为加尔文主义的理解上起了很大作用。过去新英格兰浸信会中更为普遍的是阿民念主义。他也从事了许多传福音的工作。
胡尔斯(Hulse)记录说:
他决不是只呆在书斋里,而是一位大有能力的传道人。他的精力有多旺盛,可以从一件事上看出来,那就是从1757年到1767年他在新英格兰旅行1500里,讲道2412次。[32]
凯斯卡(Cathcart)补充说:
1789年将近65岁时,在弟兄姊妹的请求下,巴库先生探访了弗吉尼亚和北卡罗来纳,目的是坚固和建造这两个地区的众教会。他在这项工作上花了6个月的时间――并且成了成就许多善事的手段,他在那里旅行的路程大约有3000英里――讲道的数目――126篇――这表明了这个人惊人的精力以及他在服侍生涯期间所能成就的大量工作。[33]
麦克白关于这个大有作为的人写道:
虽然缺少正规教育,但是巴库广泛阅读。他的著作表明,他熟悉自己时代的事件和作者。同时,又相当了解基督教历史。1769年巴库被沃伦联合会请求写一部美国浸信会历史,他的这项三卷本的著作堪称是这个教派在这个国家中最早出版的历史著作。[34]
凯斯卡描述了巴库最后的日子:
巴库先生继续活跃地从事一个牧师和福音布道家的职责,直到他去世前不久。他于1806年11月20日去世(享年将近82岁!)。[35]
这样,这位敬虔而又大有成效的耶稣基督仆人的生命和活跃的工作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