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宗浸信会的神学历史与渊源 (九)转载
现在我们准备好,可以看有关美国浸信会历史的第四个方面:
D. 美国浸礼派更广泛的相通或联合的发展。首先来看:
1. 局部的、区域性联合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已经看到了浸信会教会很有影响力的地区性联合费城和查尔斯墩联合会在18世纪早期和中期的产生(分别是1707年和1751年)。18世纪晚期和19世纪早期随着浸信会教会数目的大大增加,更多的地区性联合会也迅速增加了。这种增长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这个阶段之前和期间的属灵复兴、美国革命导致的浸礼派更大的自由,以及美国的地理扩张和人口增长。到1814年,接近125个浸礼派联合会组建起来了。[49]
这期间,各联合会之间显然有大量的交流和团契――尤其是当他们彼此相邻,或是像费城和查尔斯墩联会那样特别重要,彼此的相交更为密切。联会的代表列席其它联会会议,信件从一个联会寄往另一个联会,有时候联合会甚至一起工作,解决涉及到不止一个联会的冲突,或是在联合会以外征求意见。这把我们带到:
2. 全国性联合会的初步尝试。不奇怪的是,人们开始对成立地区性联会之间更为正式的联络感兴趣。早在1767和1770年,同费城联合会有关的一些个人就在敦促成立一个由地区性联合会组成的全国联合会,甚至有人号召1776年在弗基尼亚召开一次会议,以便成立大陆联合会,但是革命战争的爆发使这次会议没能召开。
一种新的努力在1799年的费城联合会会议纪要中反应出来,纪要如下:
……召开一次全国性的联合会可能会有很多益处。这种联合会可以由每一个联合会的一名或多名成员组成,每一年,两年或三年举行一次,间隔时间长短根据对我们主国度总的利益最有帮助而定;本联合会恭敬邀请美国不同联会对这个题目提出自己的观点,以便给予确认和支持。[50]
到第二年,作为反馈只有三个联合会对这个请求作出了积极的反应,这样,计划失败了。对这个失败麦克白给出了三个原因:
他们没有给出成立这样一种联合会的明确目的;浸礼派当时一心想着在州范围内达成合一;有些人担心全国性的联合会可能会威胁各个教会独立。[51]
费城联合会所提议的计划把一个人们关心的事情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这就是在已经存在的地方联合会上增加一种新级别的联合。假如每一个联合会的代表(不一定是地方联合会的每一个教会的代表)真的参加了所建议的全国会议,那么这个全国性联合会就会倾向于游离于构成它的地方教会。这样就提出了其中到底有多少团契和相交的问题以及这个全国性的联合会在处理任何问题时,地方教会能参与多少的问题。
另一方面,全国性的讨论会在这里被看成是可以不太频繁举行的会议,根据需要而定,甚至可以每三年举行一次。所以,它很可能被人看成是一种比较有局限的联合与相通的形式。再看下一点:
3. 州级宗教大会。好几个州级宗教大会或联合会在1820年代开始成立。第一个是开始于1821年的南卡罗来纳教会代表大会。根据麦克白所说,[52] 这些代表大会或联合会中有很多实际上是国内宣教协会,这导致了一种更为全国性水准的合作和互动的推动力。这个推动力就美国浸礼派而言是日益增长的对宣教工作紧迫需要的关注和意识。这种宣教工作既包括国外的也包括在国内向西扩张的边界进行的宣教工作。这把我们带到:
4. 宣教差会和全国性的合作。大觉醒和后来的几次复兴使美国浸礼派有一种越来越大的宣教负担。1792年英国浸信宣教协会的成立以及威廉·凯里在印度寄给美国浸信会的信件对于激发国外宣教工作也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凯里的信经常被人在联合会议以及各个浸信会教会中宣读,许多地区性的联合会包括费城联合会参与了帮助成立和鼓励地方性宣教协会的工作。
但是,在全国范围内促进外国宣教的一致性,努力和行动的最大推动力从一个意想不到的来源而来。前面我们学习现代宣教运动的时候,我们看到美国首批外国宣教士亚多尼兰·查德森和路德·赖斯1812年在被一个新的婴儿洗礼浸信会宣教协会差派的时候是婴儿洗礼派。但是在去印度的路上,他们知道他们将在那里遇见浸礼派的威廉·凯里,通过重新研究关于洗礼的题目,他们成了浸礼派。由于这种信念的变化,他们感到应该从差派他们的协会辞职。路德·赖斯被派回美国,以便争取对这些新的浸信会宣教士的财政支持。这些新宣教士此时正被投入到国内浸信会的怀抱。
路德·赖斯再也没有能够回到亚洲,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激起国内宣教兴趣方面。他被看成是特别有价值,有作用的。他认真做工,在一种更为地方的层次上鼓励宣教工作,同时又旅行到各处参加地区性的联会会议和走访地方教会。然而,他特别渴望看到全国范围内的合作。1814年,在很大程度上,由于赖斯的努力,代表们在费城开会,为的是成立美国浸礼宗国外传教总会。
这是美国浸礼宗全国范围的第一个组织,尽管这个很长的名字称之为总会,实际上在组织方式和职能上它基本是一个国外宣教协会或差会。[53]
直到1845年南方各州的浸信会退出为止,这个总会一直是美国浸信会国外宣教的主要架构。这个机构通常被更简略地称为总会,或是三年一次的总会,因为每三年举行一次会议。在三年一次会议的间歇时间,费城地区的一个常务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这个联会继续不断的工作。
其它合作性的努力也随之而来。1824年浸信会书册协会成立,这个协会最终成了一个主要的浸信会出版社。1832年,国内宣教协会成立。但是,这种以把福音传出去的名义而联合起来的做法也导致了一些关于所使用的方法的问题。这让我们来考虑:
5. 争论和分裂出现。从1820年代开始,浸信会受到了三大主要论争的冲击,这些论争使他们分裂了。尽管每一个论争都涉及到好几个问题,但是在每一个论争中至少有一个问题是地方教会群一起合作从事神国度工作的方法问题:
a. 首先是反宣教运动。根据麦克白:
他们[反宣教的人们]谴责了好几个“现代发明”,比如,书册协会,主日学校,圣经协会,宣教协会,学院和神学院,复兴大会等等。理由是,这些东西中的任何一项在圣经中都没有明文认可。这样的浸礼派也反对实现预备好的布道讲章和有薪水的事奉。[54]
你可以看到,情况有点混杂。看来这时候至少涉及到两个重要的圣经问题。
首先存在极端加尔文主义造成的损害,因为它一般拦阻和挫败更为公开和有目的的宣教活动。根据这个错误,失丧之人的救恩是神主权的一件事,而不是人的责任的一件事。对这样的观点我们绝不能苟同,因为他们明显是与圣经相违背的。
但是其次,这其中显然有一种把以圣经为依据的教会指导原则应用在当时大量增长的准教会组织以及其它问题上的尝试(虽然这种努力并没有总是被看成是这样的一种尝试)。这里我们有一定的同情,尽管这些人显然走得太远了,把实际上是当时环境条件的一些问题当成了中心因素,这些问题只能随着教会以神所命定的方式,履行神所赐给她的使命的时候才会慢慢理顺。
这些反宣教的观点在浸信会教会和联合会中传播相当广泛――特别在西部和南方更是如此――最终引起了分裂,使得许多派别分了出来。因此而分出来的一个主要反宣教派别是“原始浸信会“。这个派别多年以来在拓展基督国度方面一直是软弱和非常没有果效的,这也是不足为奇的事。
b. 另一个论争通过亚历山大·坎贝尔(Alexander Campbell)的教导而出现。坎贝尔强调了刚刚提到的反宣教人们所强调的许多东西,并且还加上了对联合会和公认信条的反对。最后坎贝尔和他的追随者,其中包括很多从前的浸信会人士形成了一个全新的教派,这个教派又已经分成了两个主要派别:基督教会/基督门徒和基督教会/基督之教会(独立派)。这些人经常被外人称为坎贝尔派。
c. 但可悲的是,浸礼派之间一个更大的分裂还在后面,这个分裂一直持续到今天。起初美国北方和南方的教会一直在前面所提到的全国性协会中一起工作。然而,南北两个地区的紧张局势从1814年每三年举行一次的全国联会一开始就出现了,到1845年这些紧张状况发展成了南北浸礼派完全的决裂。南方浸信会在佐治亚的奥古斯塔举行会议,成立了南方浸信会总会,这就是这种决裂的一个明证。尽管北方浸礼会此时倾向于把南方所采取的这种步骤仅仅看成是一个新的浸礼派宣教协会的建立,就像其它已经存在的几个这样的协会一样。而南方浸礼派则把这个步骤看成是美国浸信会教派有意的分裂。
麦克白很有帮助地查明了导致这种北方和南方浸礼派之间持久分离的三个原因:
(1) 导致这个步骤的最后催化剂是这两个地区的浸礼派对奴隶制问题的不同意见――这个问题最终促成了美国内战的爆发(1861-1865年)。[55] 北方浸礼派越来越倾向于反对奴隶制,而南方浸礼派感到必须捍卫奴隶制,认为这种制度是根植于圣经的。每三年举行一次的全国联合会试图对这个问题采取中立的立场,但是它的理事会最终在委派南方奴隶拥有者做宣教士这件事上非常勉强和不情愿。理事会选择不委派这样的人,南方人的反应是这样的做法与全国联会的章程相违背,这样的反应也是不无正当理由的。然而,全国联会理事会面临着无法取胜的处境,要么严肃地把北方浸信会分开,为的是继续支持南方浸信会,要么保持北方浸信会在他们的支持上是一致的,而同时就有可能失去南方浸信会的支持。他们实际上选择了后一种做法,南方浸信会于是离开了。
(2) 南北浸信会最终分家的第二个原因是南方浸信会感到他们的地区正在被国内宣教协会忽略。这种担心是否有根据,看来有疑问。不过,他们的感觉是存在的,并且产生了消极作用。
(3) 但是,还有一个正在发展的更深层的观点上的分歧,这种分歧就是关于宣教工作以及其他国度拓展工作应该如何进行的分歧,这种分歧很可能最终导致了南北分裂。哪怕奴隶制问题没有在这之前引发分裂,这种分歧也会造成这样的分裂的。麦克白把这种分歧称为统一的联合会方法与独立的协会方法,对这两种方法更详细的描述呆会儿就会给出。笼统地说,南方浸信会倾向于赞成统一的联合会方法,而北方浸信会在19世纪早期特别是新英格兰浸信会最终赞成独立的协会方法。随着三年一次的联合会早期历史的展现,这种观点上的分歧越来越明显。
当三年一次的全国总联会开始的时候,协会和联合会方法之间就有某种妥协。然而,三年一次的联会藉着1817年和1820年的章程修正,开始更完全地朝联合会或是教派团体的方向发展。这种联合会或教派团体不仅参与外国宣教(这是它的初衷),而且也参与国内宣教,出版,并且在华盛顿特区创办一所全国性的学院和神学机构。[56]
然而,1826年,三年一次的联合会作出了根本性的改组和改变,其职能是作为严格的宣教协会,只把外国宣教作为中心。这种把国外宣教工作同教育和其它工作分离的做法很可能起源于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创办于华盛顿特区的学院的事务和财政上的麻烦此时正在减损宣教工作,而三年一次协会正是为这样的工作而成立的。南方人和北方人对1826年的会议所作的记录看来有点互相矛盾,大概至少部分原因是由于如何做国度工作的方法上的不同观点所导致。
有一件事是清楚的,当南方浸信会在1845年成立南方浸信会联合会的时候,他们更多地是依照统一的联合会方法成立的,这种方法已经被三年一次的联合会在1826年彻底摈弃了。这表明当时南方浸信会在喜好和观点上同北方浸信会所采取的协会方法有明确的分歧。
让我们在这里停一下进一步考虑这:
6. 两个可选择的方法。希望这样的学习将会帮助我们明白我们今天仍然必须努力解决问题。
a. 关于独立的协会方法,这是最终北方普遍赞成的方法,协会为了单独一个原因或事项,比如国外宣教或国内宣教或是出版或是教育而成立。这样就有为不同原因召开的不同会议,因为每一个协会都有自己的会议。[57] 而且,这类协会的会员身份并不是根据教会而来的,而是根据对那个协会是否足够感兴趣,并且愿意奉献钱财和参加会议的个人而定的。协会跟各个教会没有正式的联系,尽管那些参加协会的人通常是地方教会的牧师和其他成员,那些在1826年三年一次的联合会会议上采取了这种协会观点的人显然至少部分地是出于这样一种关心。三年一次的总联会已经变成了一种集中化的教派架构,这种机构将会侵犯地方教会的权威和独立性。1826年,三年一次的总联会再次肯定:
“由于某种程度上存在着担心和惧怕,就是担心将来某一天这个机构将会试图干涉教会的独立――所以,依照本总会以前的观点,并且依照浸信会著名的早已确立的原则,此联合总会不能对各教会的管理施加任何权威。” [58]
有趣的是,南方浸礼派离开并且于1845年成立南方浸信会联合会后不久,三年一次的联合会宪章就有了进一步的改变,原来的联合会有了一个新的名字“美国浸信会宣教协会”。根据麦克白所说:
成员是捐献一定款项的个人,这些个人只代表他们自己,而不代表教会或是宣教协会的。可能差派了他们,并且在有些情况下为他们付了会费。一群终身的会员被称为理事或董事,理事中更少的一群人是执行委员会的成员。[59]
麦克白总结说:
会员中没有了教会的代表,为的是保护地方教会的自治,但实际上这也把教会从宣教工作中挪开了,而把宣教工作放在一个非教会的协会之内。这种方法是20世纪准教会组织的前奏。[60]
这样以不侵犯地方教会自治权的名义,仍然委身于一起做宣教工作的北方浸信会出于实用的考虑,创立了准教会组织,让他们来做教会的工作,最终是协会而不是各个教会委派宣教士,指导他们在哪里工作,并且总体上督理他们的职责和工作。
有趣的是,北方浸信会的地方教会仍然坚持差派和资助他们自己的宣教士。[61] 然而,宣教联合会敦促各教会不要委派他们自己的宣教士,而要通过联合会做工。[62] 这真是令人忧虑的事情,并且它显示出集中化的准教会的宣教差会倾向于完全取代和排除地方教会差派和督理宣教士的圣经模式。
b. 统一的联合会方法又怎么样呢?某种程度上显然是现代主义南方浸信会的麦克白提供了以下描述;
联合总会概念是建立在教会基础上的。教会差派使者(当时所称的代表)以及奉献款项给一个核心性的团体,由这个团体来在地方教会以外计划和实施基督教事工。联合会通常覆盖一个特定的地理区域,比如一个县或是一个州。[63] 而且,联合会可以主办多种事工,唯一的限制就是它的异像和资源。同一个联合会可以任命不同的理事会,分别做外国宣教、国内宣教、主日学书籍出版、基督教教育以及其它各种各样的事工,奉献款项显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联合会的计划是以教会为基础的,其代表来自于各个教会,在某种程度上是教会联合起来一起做的工作。这个计划强调一种很强的核心教派。实质上这是多个合作的教会一起做工的一个计划。
坚持联合会概念的人感到,它保存了教会的自治权,尽管它要求一定程度的集中化。总的来说,联合会的方法要求更多的教派机制办法。联合会的方法更多地强调教派,而且它也产生出更大的教派可以强调。[64]
这种描述同当今南方浸信会联合会的情况是一致的。然而,当南方浸信联合会1845年成立的时候模式跟这并不太一样。从一开始就有一种明确的统一化的方法来从事神国度方面的工作。但这些工作一经发起,就全都处在一个教派架构之下。但是,这种以教会为基础的架构开始的时候并不那么清楚,虽然南方浸信联会的方法显然从开始就比北方浸信会的国外宣教协会更倾向于朝着那个方向发展。
更具体地说,1845年采纳的南方浸信会第一章程表明,个人和协会代表或是地方联会或是州联合会和地方教会的代表一样可以是总联会的成员。而且,会员资格严格依据财力上的奉献而定。所以确定成员的方法一开始似乎同北方的国外宣教协会采取的方法就很不相同。另一方面,第一章程的第九条表明构成联合会的是地方教会。
这种明显的含糊其辞后来导致了严重问题,这些问题是随着总称为界标主义或里程碑主义的观点的出现而产生的。这里我们不去试图详细介绍这个19世纪后半叶南方浸礼派中间的论争的发展情况。然而,应该看到,一些界标或里程碑观点是不合乎圣经的,包括否认普世教会以及宣称只有浸礼派教会才是基督的真教会。
另一方面,那些坚持里程碑观点的人在他们的联会会员只应该是各个教会的观点上是正确的。实际上,最终南方浸信会联合会通过更改它的章程而反应了这种关切,经过改变章程而规定只有同南方浸信联会合作的教会使者才能够呆在联会里面。这种合作仍然必须包括对南方浸信会联合会钱财上的支持,尽管第一个使者被要求的数目不再明确具体了。[65]
那些持守里程碑观点的人也有一个合理的担心就是南方浸信联会中人为的董事会实际上把基督分派给教会的任务揽了过去。T.P.克劳弗(T.P. Crawford)是一名从中国回来的老宣教士,他起初是在南方浸信联合会的宣教士名单上,后来他于1892年在一本题为《教会到前线去》的小书中指责南方浸信会联合会各董事会操控和支配属于地方教会的职能。这之后他被从那个名册上除名。尽管他的措辞有些严厉和苛刻,尽管有一两点他走了不符合圣经的极端,但是他说的有很多是值得认真考虑的。南方浸信会联合会总会的各个理事会在很多方面仍然倾向于独立运作,像准教会组织那样,做着基督赐给教会做的工作。毕竟一开始总联会只是三年才开一次会,现在是每年开一次,这就使得对各项事工的主要督理工作不可避免地在实际上落到了相应的董事会头上。这一点到现在一直是真实的情况。